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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可以执行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吗知乎 二审法院可以执行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吗? 二审法院可以执行缓刑吗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只因此这样规定,有如下两个方面的缘故:

上级法院不仅承担着审理应该由它审理的第一审按件、二审案件,同时还承担着指导下级法院职业的任务,如果二审生效判决全部由二审法院执行,将使二审法院的职业量大大增加,不利于二审法院履行其他职责。

按照我国法律级别管辖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影响大致,确定了不同的级别管辖,一般随着法院层级的提高,管辖的案件数量也呈递减之势,由同一级别的法院执行更符合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扩展资料:

法院的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质量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许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

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7年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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