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必备款式?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面内容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职业内容和职业地点;
(5)职业时刻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也就是说,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还可以约定其他条款。然而约定其他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
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职业内容和职业时刻。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职业)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职业)环境;
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职责。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职责。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必备款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可以约束员工的,只要条款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必备款项的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制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2、职业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职责。
四、必须和必备的区别?
1、性质不同:必需意思是非有不可的。必须表示事理上的必要和情理上的必要。
2、形义不同:须多显副词用法,需多显动词用法。
3、使用上不同:必须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即一定要的意思。必需表示一定需要、不可缺少的意思。
4.必须与必需意义区分可以简单归纳为前者是主观要求、后者是客观需要。凡是主观的条件大都可以用前者,凡是客观需要几乎都是使用后者。
常见的词语错误由于思索定势,更难彻底纠正,希望朋友们认真对照,只要细心观察,认真分析比较这类词的特点。
五、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面内容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职业内容和职业地点;
5、职业时刻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的任意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违约金。
六、劳动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职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七、劳动合同必须依托何制定?
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遵循劳动合同法。
八、前台文员必须必备的是何?
办公前台是公司不可缺的职位其中一个,因此企业在用人的时候往往会考察前台的综合能力,不仅仅要电脑水平高,其它像形象、气质、心理、经验等都有一定的要求;那么对于文员来说,应该具备的综合素质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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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有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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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虽然主算是管理层,但一些职业的处理上也经常会跟管理者打交道,而前台也需要对接到各个部门的职业,因此前台如果没有管理者的思索去做事的话,那么就会遇事碰阻,或者在处理难题上缺少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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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能力体现在何方面呢,俗话说“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前台也是如此,将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做事让老板放心,让各部门的人感到舒心,这也是管理能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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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事干练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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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讲作风,干练有效率,前台是经常跟老板打交道的人,而怎样雷厉风行的行事,不会产生难题,对前台的职业也很有考究,同时也要学会察颜观色,注意把控好职业效率,不在一些小事上浪费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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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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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除了基础的电脑必备操作之外,还有像打印机等设备,或者公司专用的一些硬件设施都要学会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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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字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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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功底一般对于前台来说,也是有要求的,善于将客户的语言描述拓展资料成篇,做理内容的梳理,接着再进行提炼;同时前台还会面临着公司内部的一些文书写作,像是新闻稿,宣传稿,或者一些PR稿件等,都需要写作者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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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遵守纪律,性情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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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不仅会经常和领导打交道,还会与其它许多部门深度接触,这个时候学会把控各同事之间的关系,让自己左右逢源,就很需要前台具备这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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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最后一点,因各个公司,各个老板的处事风格不同,“入乡随俗”的能力也是很重要的,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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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
九、劳动合同是必须手写字么?
劳动合同是不一必须手写字。签字或盖章一样就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面内容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职业内容和职业地点;
(五)职业时刻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十、劳动合同乙方信息必须手写吗?
劳动合同的甲方以及乙方的信息,没有规定必须手写。
目前劳动合同范本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上打印,无论是甲方信息还是乙方信息,都可以采用电脑打印的形式。
劳动合同上的甲乙双方的信息只要是准确无误,无论采用手写或者机打的方式,都是允许的。